增值税电子专票上线:效力与纸质发票相同
12月22日消息据新华视点报道,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,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,分两步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。
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,在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宁波和深圳等 11 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;2021 年 1 月 21 日,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。
获悉,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,其法律效力与纸质专票相同。
【版权与免责声明】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,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邮件至 kefu@2898.com ,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。
本站内容除了2898站长资源平台( www.2898.com )原创外,其它均为网友转载内容,涉及言论、版权与本站无关。